发布时间:2015-05-18 来源:365娱乐场体育投注国土规划局
1)申请、调整或者确认建(构)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
1.事项名称 |
申请、调整或者确认建(构)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|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|
颁发的证件: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、附件,有效期:一年,可延期半年。 |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|
审核,作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的依据 |
4.设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 |
5.受理条件 |
1.已取得《土地使用证》; 2. 已取得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; 3.拟公开交易,且有国土部门的预审意见; 4.已取得《规划设计条件》,但需调整或者加建; 5.经政府部门核准,“三旧”项目按协议出让方式改变原《土地使用证》证载用途,并已取得国土部门预审意见(按变更之后的土地用途); 6.已取得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过期(从核发之日起计十八个月),在重新申请核发之前,需确认已取得的《规划设计条件》; 7.各项申请文件、资料和图纸完备。 |
6.申请资料 |
1. 01表《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》; 2. 03表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》,盖申请单位公章(或者个人签名); 3. 申请书; 4. 国土部门绘制的用地红线图(或者宗地图)原件1张(2008年1月1日之前取得《土地使用证》的项目须提交),盖申请单位公章,并提交电子文件(须真实反映申请用地上现有的地形地貌情况); 5. ◆ 已取得《土地使用证》: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(核原件),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; ◆ 已取得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:已核发的《证书》复印件; ◆ 拟公开交易:Ⅰ、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及附图原件; Ⅱ、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书; Ⅲ、国土部门核准土地入储文件复印件(有的须提交); Ⅳ、国土部门―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(2010-2020年)、土地利用现状图(2010年)各1份; ◆ 都市型产业项目:政府等部门认定批复等文件复印件; ◆“三旧”改造项目:政府等部门认定批复文件、现有建筑物资料(房产证等)复印件,现有建筑物处理意见; ◆ 保障性住房:政府认定文件复印件、或者保住办批复文件复印件; ◆ 调整或者加建:Ⅰ、调整或者加建申请书(需注明:调整或者加建的原因、原批准内容和拟调整内容等情况); Ⅱ、已取得的《规划设计条件》原件(有的须提交); Ⅲ、意向方案; Ⅳ、现状既有建筑的具体处理意见,如需保留,提交其相关资料、最新电子文件; Ⅴ、调整拟公开交易规划设计条件的,提交政府或者国土等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; ◆ “三旧”项目按协议出让方式改变原《土地使用证》证载用途: Ⅰ、 申请书(须注明:土地变更的情况); Ⅱ、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; Ⅲ、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及附图原件; ◆ 重新认定:Ⅰ、申请书(须注明:“因取得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-编号为《建字第440605*****》,现已过期,需重新申请,故需确认已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”等内容) Ⅱ、已取得的《规划设计条件》及附图原件、复印件; Ⅲ、已取得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复印件; 6. 经公示过程的须提交相关材料(按公示指引); 7. 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 8.录入资料回执 9.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。 |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|
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、镇(街)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(东部局:区规划窗口、桂城、大沥、里水、和顺;中部局:狮山、官窑、松岗、小塘、罗村;西部局:西樵、九江、丹灶) |
8.审批决定机关 |
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(规划) |
9.审批程序 |
1、受理;2、审批;3、领取审批结果。 |
10.审批时限 |
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 |
11.审批收费 |
无 |
12.审批表格 |
《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》、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》 |
13.年审或年检 |
无 |
14.投诉机构名称和电话 |
区行政服务中心,电话:86297619;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,电话:86297689;东部局,电话:86293309;中部局,电话:86682100;西部局,电话:86821932。 |
15.受理咨询名称和电 话 |
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,电话:86297689;桂城,电话:86765916;大沥,电话:85573670;里水,电话:85609906;和顺,电话:85118248;狮山,电话:86684838;官窑,电话:85888336;松岗,电话:85234342,小塘,电话:86630596;罗村,电话:81262911;西樵,电话:86892137;九江,电话:81866115;丹灶,电话:86600302。 |
16. 备注 |
1.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以虚报、瞒报、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,将依法 予以撤销。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,应当核对原件;其余文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(均用不小于A4的纸张复印,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); 2. 表格下载网址:http://www.nhghj.gov.cn/; 3.申请人身份证明:申请人是自然人的,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;申请人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当提交:①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或《企业法人经营执照》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 4. 委托代理的,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